湖北司法鉴定机构“瘦身健体” 206家“四类外”机构被注销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司法鉴定因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对诉讼结果至关重要,被誉为“证据之王”。
2018年,湖北省司法厅展开史上最严整治行动,停止“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以外的司法鉴定事项登记管理工作,清理“僵尸”机构和挂名鉴定人。目前,全省“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已全部注销完毕,鉴定机构数量从2016年底的339家减少到133家。
1 | 刀刃向内清理门户 |
整治行动中,省司法厅对169家“四大类”外司法鉴定机构、822名鉴定人,以及11家综合性鉴定机构相关鉴定类别、72名鉴定人,停止办理除注销登记外的其他审批手续,不再编入鉴定名册和对外公告。
同时,对全省17家酒精检测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查,共作出10件行政处罚、20件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文书全部在部、省、市三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使湖北成为全国第三个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的省份。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行政处罚权下放各市、州、直管市司法局。全面清理司法鉴定行政审批中的证明事项,共减少12项证明事项。
2 | 执业人员 严考细评 |
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开展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等类别司法鉴定第三方评估工作。来自全省的85名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和579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参加集中学习、考核,进行整改后复评。同时,组织全省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培训和60家鉴定机构进行法医临床鉴定能力验证集中测评。
此外,省司法厅还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追责问效。对各市、州、直管市司法局推进“三项整改”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3 | 纲举目张做大做强 |
按照“大、强、新、精”的发展思路,省司法厅确定了以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为龙头、以区域性骨干鉴定机构为骨架、以专业化品牌鉴定机构为支撑、以民营鉴定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架构。针对小微鉴定机构多的历史问题,在全省全面推进骨干机构建设,武汉、荆州、襄阳、咸宁、黄石等地的骨干鉴定机构业已建成。
检案统一网上编号,是湖北司法行政系统的又一项积极尝试。改版升级后的湖北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鉴定检案网上统一编号,全部鉴定流程网上留痕。
记者:李茜
编辑:余晶
通讯员:林卓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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